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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主題 …三重回流專班~教育部已審核通過二專.二技各一班~即將熱烈招生!

  各位老師好~
我們即將在三重鼓保開設回流專班,二專一班二技一班~
上課時間為每星期二.四晚上6:30-9:40及星期日(整天)
二年制,領取正規式畢業證書喔~請大家告訴大家喔!!
詳細報名表~會在近日公佈,請各位任心等待!
如更想知道詳情~可洽詢24372093-241蔡老師聯繫喔~^^

想請問一下,就是現在我是二技畢業了(不是幼保系),但想繼續唸,因為想考有關幼保的證照,但我不知道去那裡報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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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)

第 309 條 (公然侮辱罪)
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第 310 條 (誹謗罪)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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